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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,由江汉油田教育集团主办一所公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2009年12月15日,鄂教职成函(2009)15号正式公布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
学校主要开设有14个专业,分别为石油钻井、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、机电技术应用、数控技术应用、模具制造技术、焊接技术应用、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、化学工艺、精细化工、汽车运用与维修、计算机应用、电子技术应用、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。其中,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精细化工专业是省重点特色专业、学校品牌专业,机械加工技术、汽车维修专业是学校主干专业、学校重点建设专业。
学校占地面积73479平方米,建筑面积33004平方米。主教学区拥有教学楼2栋、实验综合楼1栋、学生公寓2栋、学生食堂1座、办公楼1栋、篮球场2个、足球场1个、260米小型运动场1个。
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达1104万元,教学实习仪器和设备总值达552万多元。拥有多媒体教室18间、电子实训室1个、电工实训室1个、化学实验室1个、模具钳工实训车间1个、机加工实训车间2个、微机室4个、通用技术实验室1个、管道拆装实训室1个、化工总控工培训与竞赛装置(精馏)1个、间歇反应实训装置1个、石油工程专业模拟采油和井下作业现场辅助教学实训装置1个。
现有学生1170人(含社会化培训698人),开设10个学历教育教学班,3个社会化培训班(美容美甲、西点、育婴),教职工54人。校企合作、校校合作进一步深化。与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实行校企合作,开办“成蝶计划”定向班。与十堰东风汽车公司签订协议,开办“新能源汽车”定向委培班。与湖北泽优职业教育公司合作,2016年秋成功开办了“新能源汽车中高级技师专修班”,学校作为“湖北泽优职业教育公司新能源汽车(潜江)人才培养基地”已正式授牌。
与潜江泰龙工贸有限公司、潜江市鹏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开展机械加工技术专业、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的合作办学。石油工程专业与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实现了“3+2”中高职分段联合培养,学校作为“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生源基地”已正式授牌。
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,由江汉油田教育集团主办一所公办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2009年12月15日,鄂教职成函(2009)15号正式公布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
学校主要开设有14个专业,分别为石油钻井、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、机电技术应用、数控技术应用、模具制造技术、焊接技术应用、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、化学工艺、精细化工、汽车运用与维修、计算机应用、电子技术应用、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。
其中,石油天然气开采、精细化工专业是省重点特色专业、学校品牌专业,机械加工技术、汽车维修专业是学校主干专业、学校重点建设专业。学校占地面积73479平方米,建筑面积33004平方米。主教学区拥有教学楼2栋、实验综合楼1栋、学生公寓2栋、学生食堂1座、办公楼1栋、篮球场2个、足球场1个、260米小型运动场1个。
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达1104万元,教学实习仪器和设备总值达552万多元。拥有多媒体教室18间、电子实训室1个、电工实训室1个、化学实验室1个、模具钳工实训车间1个、机加工实训车间2个、微机室4个、通用技术实验室1个、管道拆装实训室1个、化工总控工培训与竞赛装置(精馏)1个、间歇反应实训装置1个、石油工程专业模拟采油和井下作业现场辅助教学实训装置1个。
现有学生1170人(含社会化培训698人),开设10个学历教育教学班,3个社会化培训班(美容美甲、西点、育婴),教职工54人。校企合作、校校合作进一步深化。与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实行校企合作,开办“成蝶计划”定向班。与十堰东风汽车公司签订协议,开办“新能源汽车”定向委培班。与湖北泽优职业教育公司合作,2016年秋成功开办了“新能源汽车中高级技师专修班”,学校作为“湖北泽优职业教育公司新能源汽车(潜江)人才培养基地”已正式授牌。
与潜江泰龙工贸有限公司、潜江市鹏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开展机械加工技术专业、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的合作办学。石油工程专业与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实现了“3+2”中高职分段联合培养,学校作为“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生源基地”已正式授牌。
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实现了“3+2”中高职分段联合培养。与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合作,联合开办了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。
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: 新生报名需缴纳教材费、住宿费、体检费等费用共计1600元/年。
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奖助政策 助学金:根据国家资助政策,我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,在入学第一、二年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,每生每年助学金额为2000元。
1、农村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(须提供村、乡、县或者居委会、街道、区民政局三级单位其中二级单位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。注:证明上需要备注身份证号码。)
2、县镇非农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(须提供村、乡、县或者居委会、街道、区民政局三级单位其中二级单位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。注:证明上需要备注身份证号码。)
3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(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):⑴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⑵残疾学生 ⑶残疾困难家庭学生 ⑷烈士子女 ⑸孤儿。
4、所有建档立卡家庭。